法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后可直接扣钱吗

2025-03-25 07: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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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后不可直接扣钱。
法院冻结当事人的存款(账户)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直接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延期时限一般不超过法定时间的二分之一。
如果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复议,如果是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提出异议。二者上程序有一定的差别。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回答(2):

1.强制执行的,可以取出;一般冻结的,不可取出。
2.法院冻结主要是应为法院介入,估计客户有纠纷在身。解除的话要等到法院判决之后。到时就会解除的。法院不会直接划扣钱。
3.诉讼过程中冻结的,属于保全,不能强制划转;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判决书冻结的,可以强制划转。

回答(3):

请问,我妻子在和我结婚后以妻子的名字按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因为妻子患精神病,家庭压力太大,就断供了。后来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赔钱,我也同意支持把那套房子拍卖还银行钱,法院也判了将房子拍卖,我们没意见,但现在银行却申请法院冻结了我的银行卡,我一分钱都用不了,我家现在生活没保障,孩子上学,妻子买药,房租都无法支付,请问法院不去拍卖我妻子名下的商品房,却冻结我们的银行卡合理吗?

回答(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