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嫌意人鉴定有精神病,怎样判决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嫌意人鉴定有精神病,怎样判决
2024-11-22 04: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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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要看这个鉴定的具体情况,因为所谓精神病是一个民间统称,包括很多类型的精神障碍。

  1. 如果这个精神病直接导致了这个嫌疑人完全没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达到了刑法上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法院是会判决嫌疑人不成立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可能会被要求家属进行看管甚至被政府部门强制医疗。

  2. 反之,如果这个精神病对于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完全没有影响,法院会根据证据来认定犯罪是否成立以及相应的刑罚。

  3. 如果是那种间歇性的精神病人,要看犯罪时是否有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能力,有则构成犯罪,没有的话不成立犯罪。

法条依据:《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回答(2):

看是否在实施犯罪就是精神病。如果在实施犯罪就是精神病,是不符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