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与横穿马路的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该怎样划分责任和赔偿?

2024-12-03 16: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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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正常行驶机动车,第一看机动车的路权问题,就是是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第二,看机动车的优先权,当然是行人优先。第三,看是否存在安全驾驶问题(交警一般会按照这个逻辑:因为你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你没有安全驾驶) 这几条来裁定你的事故责任。一般来所是按照车方 主责 行人次责 来划定。主次分成是按照3、7开。但按照高院的司法解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相撞,应由机动车多承担1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可能会按照2、8开分成。 赔偿问题就是交强险限额内全额承担,超过交强险部分按照比例分摊赔偿。

回答(2):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A、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B、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C、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3):

机动车负担20%的责任…

回答(4):

事故定责咨询不能这么说个大概,只怕会误导你。比如,行人横穿马路会有多种情况,车前车后的、走或不走横道线的、急穿慢行的。。。。。对事故的发生作用力显著不同,定责也不会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