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侓行后果会怎样呢?

2024-11-06 16: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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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已经诉讼离婚了,就要准备应诉,否则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2):

  如果一审没有法定离婚事由,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是否判决离婚的依据,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二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法和好。中国金牌婚姻家庭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分析:除以下五种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外,还有十四种其它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上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马成律师分析:另十四种情形主要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3、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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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法院运作离婚案件有套规则的,一般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婚。所以如果你是第一次起诉,对方又不来几乎必定判决驳回。但如果第三四次以后,法院就会倾向支持离婚了。此时不来缺席判离婚的可能性就大了。不过很多法院也倾向避免缺席判离婚,所以如果他不来总要不利点。

回答(4):

法院判决离婚。

回答(5):

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