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如果没有办结婚证,又生下一个女儿,后又因感情不和分手,但是男方又要带走孩子,女方可以不给吗

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2024-11-27 17: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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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除非女方的情况不适宜抚养孩子(例如经济能力问题,身体情况问题,或者有什么不良恶习之类),否则男方是没有权也不可以带走孩子的。因为你们之间并没有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如果两人分手的情况下,孩子一般都是跟母亲生活的。而男方是必须负责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

回答(2):

应该不会

回答(3):

可以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