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条件

2024-11-16 06: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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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请户主变更条件如下:
1、户主本人的户口迁出,可以申请户主变更;
2、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了转移,如房屋买卖等情况,可以申请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回答(2):

申请变更户主条件: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扩展资料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1、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2、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4、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本

回答(3):

户口本更换户主,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户口本更换户主,需要的手续,要根据下面不同情况而定:

一、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由单位或社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二、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 

1、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死亡证明;

3、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三、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

1、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原户主迁出凭证 。

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

1、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五、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

1、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其它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居民户口簿的填写

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

居民户口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

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户口簿

回答(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扩展资料

1、户口登记可以提供基本的人口资料,比如人口数量有多少、城乡或地区分布如何、有多少老年人、多少劳动力、多少学龄人口、多少婴幼儿人口的职业分布如何、行业分布如何、文化程度分布如何、婚姻状况如何等等数据,这样我们就可以以此为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物质和文化生产,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2、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主变更

回答(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扩展资料:

户口本换户主需要的流程

户口本更换户主,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更换户主,需要的手续,要根据下面不同情况而定:

一、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由单位或社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二、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

1、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死亡证明;

3、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三、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

1、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原户主迁出凭证

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

1、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五、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

1、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其它相关材料。

户口变更手续

变更民族手续

1、要恢复或变更民族成分,本人要写出恢复变更民族成分的理由报告;

2、经原所在地县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同意开具证明;

3、单位主管部门签出批准意见;

4、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户口登记机关(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姓名手续

年满18周岁公民,无特殊理由的,现用姓名不予更改。为确保在校学生生源的真实性,在校学生的姓名原则上不予以更改,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现用姓名的应严格审核,其办理程序如下:

1、本人写出变更理由报告;

2、经所在学校签出同意变更意见,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报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出生日期

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理由,不得更改出生日期,确须更改时办理程序如下:

1、本人写出更改理由报告,并提供有关更改理由证件;

2、经所在系及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主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