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别人的账户报销。
案例:冒用新农合证一患者被查处
2013-12-09 齐鲁晚报报道:日前,记者从峄城区新农合办公室获悉,峄城区底阁镇一患者借用他人新农合相关证件到医院就诊,被医务人员在核实身份时查出,经决定,对该患者此次冒名住院费用不予报销,并对借证人的新农合证号给予注销。
据了解,底阁镇一患者于2013年12月1日到峄城区人民医院外科住院,因未参加新农合,故借用任某的相关证件报销住院费用。可在医院工作人员核实身份时,发现患者与其提供的身份证照片不符。12月5日区合管办调查组与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一同携带患者床头照和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患者居住地实地调查。经调查比对证实,该住院患者未参加新农合,属于借证。
根据《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借证人“为他人提供新农合相关证件”事实成立。经区合管办研究决定,对该患者此次冒名住院费用不予报销,并重点监控;对借证人的新农合证号给予注销,当年内不再给予报销,并全区给予通报批评。
新农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新农合办理是一个权力与义务相辅相成的体现,需办理个人新农合筹资手续,才可享受医疗费优惠政策。他们会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望广大参合农民要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扩展资料:
律师认为,冒用他人新农合看病报销系诈骗行为:
不法分子使用伪造的虚假住院资料、医药费发票,骗取“新农合”报销,属于新类型诈骗案件,此类犯罪大多瞄准“新农合”基金报销环节。
为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首先要让参合农民意识到“新农合”基金是自己的“救命钱”,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其次要加强医疗系统建设,对报销流程进行联网监控。
参考资料来源:和讯网-冒用新农合证一患者被查处
凤凰网-揭"新农合"资金违法使用黑幕:农民"救命钱"缘何屡遭
呵呵,这种情况新农合称之为冒名就医,属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如果没有被发现,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如果被新农合发现,一是扣除该院的新农合服务保证金,二是对主治医生及责任护士进行处理,一般是罚金;三是取消该合作医疗证家庭所有人员的当年度参合资格,四是依法追回套取的合作医疗基金。
如果你已经出院,所有手续记录的都是你的名字,那就不要想用新农合报销了,因为新农合系统没有你的信息,用别人的新农合也白搭!
一般不允许,因为病历上有名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