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有离婚又和其他男人生了孩子,请问一下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会坐牢?

2024-11-22 05: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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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女方没有离婚又和其他男人生了孩子,若二人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不需要坐牢,若是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则可能构成重婚罪,可能需要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几种情形:(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四)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五)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回答(2):

女方没离婚和其他男人生了孩子,正常情况下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因为生的孩子属于婚生子,只要女方的丈夫没有提出异议,不管是官方还是旁人都没有理由介入。
当然在丈夫发现孩子不是亲生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并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补偿,但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丈夫提出告诉,否则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自诉案件官方不告不理。

回答(3):

主要看女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孩子,如果是,这涉嫌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回答(4):

女方没有离婚,和其他男人生了孩子,这是重婚罪,若是他自己的丈夫去起诉他,他就会受到,还得有足够的证据,他就会受到法律的责任,判处2至3年的有期徒刑,会坐牢的

回答(5):

女方只要没在已婚身份前提下,再次和他人领取结婚证,就不构成重婚。
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和他人同居生子,男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