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包括以下4种:
1.办公厅
办公厅是党政机关设立的负责协助机关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并主管文秘和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办公厅在其所属党政机关的领导下依职责行事,并办理机关及其领导交办的事项。
2.社会救助司
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拟订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承办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国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是民政部的职能部门,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社会事务司
拟订婚姻、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边民婚姻管理;承办政府间儿童收养政策协调事宜;协调省际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
扩展资料:
建制沿革
1998年,国务院再次进行机构改革。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民政部。民政部仍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职能做如下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由民政部负责。
2、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协调抗灾救灾的职能交给民政部。
3、国务院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国务院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撤消后,其工作由民政部承担。
三、转变的职能
将各类民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服务和等级评定、福利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国内外对中央政府以外的捐赠接收、指导灾区进行生产自救、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具体事务、指导残疾人康复、假肢和殡葬行业管理职能,分别交给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或地方民政部门承担。
在机构设置上做作如下调整:
1、优抚局与安置司合并为优抚安置局;
2、社会福利司与社会事务司合并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3、计划财务司调整为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4、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司更名为民间组织管理局;
5、国际合作司更名为外事司;
6、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改为人事教育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您好!扶贫办和民政局以及财政部等部门属于平级部门,互相制约,但不干涉,彼此协调!
一般人们所说的初级民政部门一般是指县区级的民政局,但实际上还有比县区民政局更低级的民政机构,一是乡镇的民政所,这是个相对独立的单位,另个则平级的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办公室,因为街道和乡镇两者本身的地位不同,所以街道的民政办公室通常不会以单独的一个机关出现。
居委会没有级别,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受县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管辖和所在街道办事处指导工作。
地级市的办事处属于科(乡)级机构,是县区政府的派出机构。
县区民政局也属于科(乡)级机构,是政府序列内的行政机关。
三者的关系简单点说是
民政局和办事处平级,都对居委会具有管理权(民政局负责组织建设,办事处指导居委会日常工作)。
但办事处一般都有民政办公室,在民政专项工作上受县区民政局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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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人们所说的初级民政部门一般是指县区级的民政局,但实际上还有比县区民政局更低级的民政机构,一是乡镇的民政所,这是个相对独立的单位,另个则平级的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办公室,因为街道和乡镇两者本身的地位不同,所以街道的民政办公室通常不会以单独的一个机关出现。
2、对你问题补充中问题回答:
居委会没有级别,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受县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管辖和所在街道办事处指导工作。
地级市的办事处属于科(乡)级机构,是县区政府的派出机构。
县区民政局也属于科(乡)级机构,是政府序列内的行政机关。
三者的关系简单点说是
民政局和办事处平级,都对居委会具有管理权(民政局负责组织建设,办事处指导居委会日常工作)。
但办事处一般都有民政办公室,在民政专项工作上受县区民政局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