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一般到什么程度会被警方内部通缉

2025-03-31 09: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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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是警察,给你解答,盗窃可以网上追逃,这个网你们是看不到的,他不是互联网,是公安机关的内部网,所谓网上通缉是公安部根据案件性质确定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你们可以在公安部的对外公开网上找到通缉,而且有悬赏,我们内部的网上追逃其实和协查通报的作用差不多,但是一般的协查是在某个县或市以内,网上追逃是全国的,也就是一旦上网全国公安机关查到犯罪嫌疑人后都会通知原办案机关,而且人没有被抓到前不予撤销,直到嫌疑人被抓获
您需要了解当地对盗窃案件立案的立案标准,恕我直言,您被盗的金额400元还远远没达到刑法规定的刑事立案标准,不是刑事案件,就只能做治安案件处理,治安案件是没有网上追逃的。因此,不是压案不报而是您的案件不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不是刑事案件,不立刑事案件就没有侦查措施,网上追逃是刑事侦查措施,因此,不立为刑事案件的治安案件不能使用刑事侦查措施,也就没有使用网上追逃的可能了,你仍然可以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侦查,因为治安案件的侦查公安机关一样在进行,如果您认为400元应该立刑事案件,那么你要想我国全国人大及地方人大反映您的诉求,因为这个标准是他们作为立法机关制定的,不是我们公安机关定的,所以我们只能依照他们制定的法律办事,不能逾越法律办案。
你如果可以知道他在上海哪里,你完全可以要求你当地公安机关给上海警方发协查啊,让上海经常帮你查找他,也可直接去法院起诉他,要求赔偿啊,法院会发传票的,你等公安机关抓他回来,他不赔你,我们只能关他几天,不能命令他还钱给你,你还是要去法院告他,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我们只能依法办事。
那就更不能随便追逃了,你怀疑一个人要有证据,没有证据怀疑人,人家可以告你诬告,况且,我么追逃人家,把人抓获,你没证据,我们就是错拘,那我们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你当地公安机关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不进行网上追逃是完全正确的,不发协查也是因为没有证据,只是怀疑,这也是正确的。

回答(2):

人跑了还能起诉他,让他还钱

回答(3):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通缉令中应当尽可能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口音、行为习惯,并附被通缉人近期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