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小知识有哪些?

2024-11-06 02: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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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

1、可回收垃圾;

2、湿垃圾;

3、有害垃圾;

4、干垃圾。

有害垃圾的具体范围:

一、电池类

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铅酸电池、蓄电池等。不含普通干电池(如 1号、5号、7号电池,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二、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 荧光棒、水银体温计、水银血压计等。

三、废药类

过期药品、药片、过期胶囊药品、药品包装等。

四、油漆、废农药类

废油漆桶、染发剂壳、洗甲水、过期指甲油、消毒液、老鼠药、杀虫剂等。

扩展资料

垃圾分类原则

1、分而用之

分类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废弃物分流处理,利用现有生产制造能力,回收利用回收品,包括物质利用和能量利用,填埋处置暂时无法利用的无用垃圾。

2、因地制宜

各地、各区、各社(区)、各小区地理、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回收利用废弃物的能力、居民来源、生活习惯、经济与心理承担能力等各不相同。

3、自觉自治

社区和居民,包括企事业单位,逐步养成“减量、循环、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创新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成为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和利用的主力军。

4、减排补贴 超排惩罚

制定单位和居民垃圾排放量标准,低于这一排放量标准的给予补贴;超过这一排放量标准的则予以惩罚。减排越多补贴越多,超排越多惩罚越重,以此提高单位和居民实行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的积极性。

5、捆绑服务 注重绩效

在居民还没有自愿和自觉行动而居(村)委和政府的资源又不足时,推动分类排放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企业介入。但是,仅仅承接分类排放难以获利,企业不可能介入,而推行捆绑服务就能要解决这个问题。将推动分类排放服务与垃圾收运、干湿垃圾处理业务捆绑,可促进垃圾分类资本化,保障企业合理盈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