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晚,被告人杨清培在会泽县待补镇野马村委会背风弯家中,因负债向父母要钱时被父亲责骂,遂用家中的十字镐击打父母致2人死亡。并在离家潜逃时,因怕被人发现,又先后杀害17人。9月29日,公安民警在昆明抓获潜逃的杨清培。
2017年7月19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曲靖市会泽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清培故意杀人案。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清培故意杀死19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
庭审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相关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经过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与最后陈述,被告人杨清培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被告人杨清培认罪悔罪并道歉。
2017年7月28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法庭公开对杨清培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清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属实,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清培故意杀害19人,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虽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并有悔罪表现,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庭判处被告人杨清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杨清培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