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不去公证处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只要同时符合1.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如果有胎儿或者其他靠被继承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需要预留相应遗产份额,3.符合法定形式,遗嘱就是有法定效力的,至于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效力上高于一般的遗嘱,但是并不是说遗嘱不公证就没有法律效力。
关于遗嘱的法定形式,继承法第十七条中对几种遗嘱的形式有明确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司法依据: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只要是自己写的,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签署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的,就有效。
公证不是必须的,证明其有效的方式不止一种。
总不见得说,公证处出现之前,没公证的都无效吧。
1、首先这个人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书遗嘱才有可能生效。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如果不存在其他多份遗嘱的情况下,自书遗嘱即使未经公正也是有效的,不过如果存在公正遗嘱的话,公正遗嘱效力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