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已经开庭一次了,分居多长时间法院就可以判离婚?

2024-11-30 11: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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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规定是夫妻俩分居2年以上,一方可以上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诉讼。
  在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根据,夫妻分居满两年的,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所谓“分居两年、调解无效”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

回答(3):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同时列举了几种导致夫妻感情劈裂的情形,其中之一便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般来讲,只要符合这一条件,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但原告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否则该事实就不成立。这样的证据包括双方的陈述、亲朋好友等知情者的证言、水电煤缴费清单、快递单等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因此,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回答(5):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