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离家出走了十几年至今未归,我现在起诉离婚,法院在第一次开庭可以判离吗?还要公告吗?

2024-12-02 1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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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问题在于能不能联系上你老婆的?如果不能,那么法院受理后,只有依照《民事诉讼费》的规定,予以60天的公告以示将你的诉讼材料送达,然后才是开庭审理。当然还是找不到人的,又是分居十几年了,一次性叛离那是基本上肯定的。

回答(2):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关键是需要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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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可以判离,要公告

回答(4):

可以离婚

回答(5):

人找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