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住所地A与经常居住地B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B管辖,即向B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
1、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被告住所地(A地)与经常居住地(B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B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4、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本案已满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