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规定的计算工资的基础每月多少天
21.75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二、节假日三倍工资怎么算
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加班费,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基数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 计算。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的,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期间实际工资标准计算。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工资标准为:日加班工资=月工资÷21.75×300%;小时工资=月工资÷21.75÷8×300%。
三、最低工资有什么用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制度工作时间计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513号令调整)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 小时。
这个不根据劳动法,而是根据新放假规定计算出来的。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由此,每年的工作日为250天;月工作日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日历天数365天-公休日天数104天÷12个月=21.75天,这就是21.75天的来由。
劳动保障专家称,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确认了“计薪天数”,从此结束了20.92天既是月均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的历史。虽然21.75天的计薪基数使加班工资略有下降,但新办法清楚划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这为薪酬计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这将使以日计薪的劳动者在法定假日没有工资的现象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