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20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22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服现役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截止当年6月30日)、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考生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军队美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具有一定的美术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好的艺术修养,能熟练掌握素描、速写及中国画的基本技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士兵考生:符合报名条件者,持士兵证、高中以上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2008年3月1日至2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材料费60元。
四、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
初试:
素描(头像写生,4课时)。
复试:
1、 中国画人物写生(水墨、白描自选,人物半身,4课时);
2、 速写(人物速写3幅,1课时);
3、 书法(命题内容,书体自选);
4、 综合素质考核(口试艺术常识)。
注:考生自带颜料、画笔等绘画工具,我院提供画架、画板,考生也可自带画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