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通州区买的小产权的房子,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2024-12-05 0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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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目前小产权房屋拆迁是不予补偿的。
1、关于2012年6月19日国家下发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解释,小产权房不允许发证。
2、房屋拆迁是根据合法有效房产证进行补偿标准设定的,小产权房无证,因此不予补偿。
3、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也就是小产权房屋,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

回答(2):

很麻烦的事。
1、小产权房子国家不承认,在拆迁补偿时不针对房主而是针对土地所有权集体、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偿,房子拆后补偿金会给房子土地所有权单位。譬如说是村的盖子的,那么钱就给村里。
2、房主所获补偿,只能地补偿金补到土地所有权单位后,和土地所有权单位通过协商进行适当的补偿,譬如说买房子时花40万,房子拆后可能补偿15万等,想获取比原来房价更高的价格肯定是不可能的,想要回购房价都不现实。
3、楼主可上网查查城里人去农村买平方后遇拆迁的事,你们性质是一样的。

回答(3):

小产权房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产权,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因此,小产权房就算可以转让,这种转让实际上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由于“小产权”房没有产权证,一旦遇上国家征地拆迁,购房者将得不到任何补偿。
小产权房不能在市场上流通。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的通知,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批准。
由于交易受限,不符合《担保法》抵押物的“能自由流通的物品”基本条件,小产权房不适宜作为抵押物,该抵押也不宜为债权人所接受。
同时,城市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而与“五证”齐全的开发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两种买卖合同的效力截然相反,法律后果自然也不同:买卖小产权房,合同无效,一切都返回到房屋交付前的状态,就是卖房的人将钱还给买方,买方将房屋还给卖方。而与“五证”齐全的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天浩置业总经理王珍楠说:“购买了小产权房,仅仅是购买了它的使用权,就相当于长期租赁,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受到保障。”
业内人士称,小产权房一般都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开发,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而且小产权房开发商的开发资金的使用没有人进行监管。这样容易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时交付房屋。
由于小产权房只能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特别申请的非农业户口居民,因此,对于购买小产权房的购房者,在原购房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仍无法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及办理有关的过户手续,房屋价值无法延续。

回答(4):

朋友,我想你买房的时候所有证件都有的话,你不要怕,拆迁不陪是不对的,建设工程和其它的都要补助,就按照北京通市区的政策进行补助,如果没有,那就要求到别的地方重建,相信法律

回答(5):

小产权房是没有保障的,但是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补偿,因为毕竟是你住的地方。 我记得通州时空网上就有人提出过建议,可以利用物权法中的一些条款获得不错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