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应该是民事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民事案件的审限还经常可以中断。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话,一审最长审限只有5个半月,7个月肯定超期了(刑事案件有系统连接到最高人民法院,一旦超期最高院肯定第一时间知道,所以一般不会,呵呵)
不过稍微罗嗦一句,现在案子倒是真的多基层法院的法官一年至少都要审理120件案件,多的要到200件,确实是慢不过来啊,多理解了
既然去了法院就不要怀疑法官都被潜规则,法院是解决争端的最后地方,被潜规则的是偶然现象,如果你发现审理你案件的法官被潜规则了,你可以去该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告他,也可以去很多地方告他。但是一切都要有证据,既然来法院了就要相信法院和法官。
最后希望你可以耐心等待,用正当的手段运用自己的权利。
什么案子,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的,这么长时间了,多应该出判决书了 。这种情况属于违法的,可以投诉 。
我觉得总让当事人理解法官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们是纳税人,法官是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公民晚一天纳税,税务局不同意;晚还一天房贷,银行不同意啊,要纳入征信黑名单……怎么到了公务员这里,到了法官这里,就是要理解一下???案多人少,法官忙,那不是我们平头老百姓能解决的事情。法官拖一下无所谓,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却不一样了,特别对于企业来说,有时候时间可以决定一个公司的生死。有些恶意诉讼,就因时间,拖死一个公司。最好赢了官司,却找谁说理去。
有什么理由延迟判决,一没有鉴定二没有调查取证,恶意程序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