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日本的探亲签证的问题,经验者进

2024-11-30 09:28:33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估计你父母办的是探亲签证,原则上来说有一次延长到期后,是必须要回国的。

不过,你可以去医院开一张你爱人怀孕的证明,如果你爱人身体不好可以也写进去。以你爱人需要介护,你工作忙需要你父母帮忙为由,在你父母签证到期前去入国管理局试着办理一次,看看行不行。

不过,签不下来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是你父母两个人在日本。如果只是为了照顾你爱人,可以试着只签你母亲的,让你父亲先回国。

如果不得不回国的话,下次再办理最好在半年以后。

回答(2):

这位大哥你给的钱也真多啊!你有钱啊!,首先一定要改成已婚,最好派出所出示证明去公证.
2,到哪里签证要看你的护照是哪个省发的.上海领馆: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 广州领馆: 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沈阳领馆: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 重庆领馆: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大连领馆: 大连; 山东领馆: 山东; 请去相应的领馆办理,其它省份来北京大使馆签证.
3, 日本签证必须由指定的签证机构来送,不受理个人送签,因此只需把材料快递给相应的签证机构即可.
4, 如果你的护照不是北京领区那几个省份发的, 想在北京送签, 必须出示北京的暂住证和北京工作单位的在职证明. 希望你能采纳!

回答(3):

最好让你现在的机构写个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一同还可以再申请延期。

回国可以迅速办理,无时间限制。

祝你顺利吧。

回答(4):

一般情况下9月份前必须回国,否则会影响到你的信誉度以及担保人的名誉。

但是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申请特别在留。

第一,归国地区(中国的老家,或是毕经机场,城市)发生战争,自然灾害,传染病等特殊情况,可向入关局申请特别在留。为期是3个月到半年。根据情况可继续延长,但不一定能审批下来。在审批期间可留在日本,不算非法滞留。
2002年SARS期间,我朋友的父亲就以这个理由在日本多逗留了半年(上海的)

还有一个就是突发以外,比如疾病,事故等,需在日本接受治疗。需医院开出诊断结果。

第三种就是递交你爱人的怀孕证明,在申请一次试试。一般当场就被退回,但不知道有没有网开一面的机会(比如你爱人现在身体状况不好,你有工作无法照顾,有此类的书面材料,看看会不会网开一面,不过几率几乎为零)

如果你在东京的话,可打电话到询问出去咨询。前面说的特别在留在入关局的主页上是没有的,需要事先预约,申请。

回答(5):

必须回国一次,回国后可以马上办理签证再过来.没有间隔时间限制.

回答(6):

就像3楼说的那样没有特殊的理由的话,是不能再延期的。中国人有做月子一说,但日本人生完孩子1星期后就上街买菜,做饭了。所以要以你太太带孩子一说的话较为苦难。但你太太如果因生完孩子卧病不起的情况下的话有可能会还可以延长,但要医院的证明,但在日本开假证明并不容易。

我我建议你还是让你的父母回国,让你太太的父母来照顾的就没有问题了。帮你太太的父母办理探亲签证3个月,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延期。等你太太的父母以后,在办理你父母的就可以。交换的话不就可以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