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台湾探亲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2024-11-04 15: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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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台湾探亲签证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台籍配偶或在台湾有三等亲(含)以内的亲属皆可办理。
1、大陆配偶已在台定居,取得身份证:
2、大陆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2个月,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3、大陆12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在台定居。
4、大陆18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6个月,必要时可以办理延期,每次6个月,亦可以申请在台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可以申请定居。
二、台湾探亲签证所需材料:
1、入台申请书
2、护照复印件一份
3、彩色白底2寸相片2张
4、在职证明扫描件一张(加盖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2份
6、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扫描件一份
7、个人简历(一份)
8、公证书(公证在职证明,身份)
9、曾经入台参访旅者请特别提出告知
台湾探亲签证温馨提示:
1、有效期:三个月
2、停留期:台湾外事部定(一般是14天左右)
3、办理天数:一个月(送件到台湾公司开始)
三、台湾探亲签证须知:
1、入台证必须本人在有效期入台。
2、入台证在规定日期没入台,入台证则无效,也不可续签。
3、入台证并不能作为进入香港的证件,故在办入台证的同时,需加办入港证件(港澳通行证或第三国签证)。温馨提醒:
1、签证资料均按照台湾外交部要求所列,请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根据不同申请人的情况,不排除外交部会向您索要其它补充资料;
2、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回答(2):

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台湾探亲手续即可: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去台湾探亲的走法

内地公民可经香港罗湖口岸前往台湾;内地公民亦可到香港的旅行社,凭“入台证”复印件换取正本,然后乘机赴台。

只要都办理了入台证,您的爸爸、叔叔、伯伯、姑姑、妈妈、婶婶、伯母都能去,持有入台证的人员,可以从厦门直航飞到台湾。
据《大陆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以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二条规定:

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即《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收费标准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80元;

2.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回答(3):

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台湾探亲手续即可: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去台湾探亲的走法

内地公民可经香港罗湖口岸前往台湾;内地公民亦可到香港的旅行社,凭“入台证”复印件换取正本,然后乘机赴台。

只要都办理了入台证,您的爸爸、叔叔、伯伯、姑姑、妈妈、婶婶、伯母都能去,持有入台证的人员,可以从厦门直航飞到台湾。

回答(4):

1、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2、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办理下列手续:交换身份、户口证明, 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3、 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即: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