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10年,以前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吗?单位不与补缴,通过哪些法律途径解决

2024-12-05 07: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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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2、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五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回答(2):

可以要求补交。依据社保法的规定,可以通过向当地社保监管部门投诉来完成补交。但是请注意准备好能够证明本人与该单位存在相应工龄的证据。

回答(3):

如果你现在仍然在这个单位(社保追诉有时效,时效期二年,不在这单位了就过时效了),单位不给补缴,如果你有没缴纳社保的那几年的实际劳动关系证据,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单位补缴社保的个人主张。
不缴纳社保属于劳动纠纷,法院不受理劳动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