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子做的时候,企业为规避劳动用工风险的,其实相当于是从这个企业离职,然后到另外一个新的企业入职,工龄是不能够连续计算的。从原来的企业离职,原则上是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们可以跟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我觉得这样是不合理的,他要你们转接下一个公司还要要求员工签离职手续,我觉得你们应该谈妥之后再签,不能够私自签订。
可以签订合同的,既然公司已经给你办理了离职手续,就可以去下一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