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统治者实行严厉的“闭关锁国 政策.禁止一切对外贸易。
清廷对于民间海外贸易厉行海禁政策;对于外国来华贸易,仍沿袭明代的朝贡制度加以控制。最初与清朝发生朝贡关系的,主要还是南洋和东南亚诸国,但有许多限制,如贡期和随贡贸易的监视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对于西方殖民国家来华商船的限制就更严。只许它们停泊澳门,与澳门商人进行贸易,每年来华贸易的大小船只,不得超过二十五只。1685年才允许外商到前述口岸通商 。
清廷放宽海禁后,准许外商在指定口岸通商后,逐步建立了一套管理外商来华贸易的制度,主要有公行制度和商馆制度 。浙江、福建与广东地区盛行海外贸易,人民时常与日本、琉球、东南亚各国及葡萄牙、西班牙与荷兰等西洋各国展开贸易。到十八世纪还有英国、法国与美国,其中英国几乎独占对华贸易。西洋各国与日俱增的需要清朝的丝绸、茶叶与甘蔗,然而清朝对西洋事物需求不大,使得中国对外贸易呈现大幅出超的情形。大量银元流入中国,增加货币流通量,刺激物价上涨,促进商业繁荣 。在此期间,中国沿海以泉州、漳州、厦门、福州与广州先后崛起,成为贸易大城,操控对外国际贸易 。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由于外商频年不断的掠夺和违法行为,清廷只保留广州一地为通商出口。到十九世纪,英国在印度种植鸦片,并且大量销往中国。这使得中国对外贸易逆转为入超。鸦片的问题引爆鸦片战争,中国战败后门户大开。南京条约不但开放厦门、上海、宁波、福州、广州等五口通商口岸给外国人。随后陆续的不平等条约使外国人大量来华投资,并且建立租界,加速对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