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一人签字合同有效吗

2024-11-30 04: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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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一方处分共有房产所签合同的效力判断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夫妻共有房产出卖给第三人,另一方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以夫妻一方、买房的第三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诉请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而买房的第三人答辩称,夫妻一方虽未经另一方同意即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其系善意购买人,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的规定,已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请求判决驳回夫妻另一方的诉请。

回答(2):

1、如果房产证上注明是“个人所有”,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从法律上将是有效的;
2、如果是你们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从法律上讲,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你的配偶可以向你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3、如果买方不知道是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买方属于善意购买,你的配偶无权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回答(3):

必须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