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3、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号牌
4、行驶证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报废车辆注销登记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车使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1、将机动车违章和事故先处理完毕。
2、申请报废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各一份,并且加盖车主印章。
3、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4、把汽车送到回收公司将车辆送交解体。
5、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可办理残值结算。
6、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扩展资料:
报废车辆不予办理: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3、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9、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10、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1、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机动车转移登记
一、办理部门:车管所
二、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窗口
三、申报条件: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
四、申报材料:
1、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2、 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由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
3、 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4、 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5、 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6、 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原件
7、 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8、 属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同上。车辆所有人在报废地申请结束后,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9、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五、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