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能代替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释义: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大致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和刑罚是两个不同概念的处罚,一个未构成犯罪,一个构成犯罪。在量刑上,刑法也重于行政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章【刑法的种类】可知,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刑法第三十三条】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刑法第三十四条】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