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籍贯是不是一定要随父亲的填写

2024-10-31 19: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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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籍贯,即祖居地或原籍。 详细指的是祖籍地,为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籍贯详细指的是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原籍指的是某人迁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先的籍贯。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地不是户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或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分配从外地迁移或近代时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户口登记

根据《户口管理规范》,户口登记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如无特殊情况,婴儿户口只能登记在父母名下。

如果婴儿父母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或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各地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如果是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籍贯

回答(2):

孩子的籍贯是不是一定要随父亲的填写?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李首道。

  孩子户口是不是必须随父母是很多人的疑问。

  孩子户口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登记在其他人户口下,也就意味着孩子户口一般都是随父或者随母的。

  根据《户口管理规范》,户口登记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如无特殊情况,婴儿户口只能登记在父母名下。

  如果婴儿父母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或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各地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如果是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书。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回答(3):

是的!孩子的籍贯是随父亲的填写!
需要有孩子出生医学注明,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申请办理孩子户籍,《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回答(4):

我的也是这样,前几天给孩子入户口籍贯那栏写的是我老公那个地方,村里的干部说孩子的籍贯都是跟随父亲的,我爸说以后孩子想在自己家里读书都比较困难,因为籍贯写的不是我家,我老公的家乡偏僻,读书要去很远,我家是在小县城,读书条件那些都比我老公那里好,所以我爸想让我老公的户口一起牵来我家,这样一家三口都是同个籍贯,读书就可以在我家读了,

回答(5):

都可以的,不一定非按父亲的。
当时你该自己去派出所说一声的阿,因为已经写了就不能改了,以后你孩子不是一直都要籍贯湖南了吗?
至于户口是哪里的应该没问题,你的户口本总有第一页的吧?那上面应该写着深圳户口吧?把那页和你孩子那页一起拿着去报名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