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续持有股票12个月以上股息、红利免税的疑问

2024-11-08 08:58:3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个人观点:
第二种理解是正确的。因为企业在持有不到12月期间收到红利,由于企业不确定是否会在“收到红利”与“足12个月”前卖掉股票,如果把该红利作为免税收入,第一则会违背税收优惠目的,第二企业会以此进行逃避纳税。
对于企业在持有超过12月前产生的红利该怎么办?很简单:据税法规定“足12月”就能享受优惠,企业可以按以下方式做:
持有足12时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的第二个纳税年度申请退税!!
希望对你有用!

回答(2):

第二种理解是正确的,按照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必须是连续持股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回答(3):

@doshow27别误人子弟!
当然是第一种理解是百正确的。股票卖的时候计算投资成本的才会考虑股息算不算税的问题啊!记得采纳我的答案

回答(4):

显而易见,第二种。这里面所规定的12个月,并不是我们平时意义上的自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