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此外,从维护权益受损一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特别规定了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原则。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是指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事后,承担垫付责任的车主可向肇事司机追偿。
第二步: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
第三步: 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补充回答:误工费和交通费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但受害人如果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可能要由你或公司承担
1、你只是司机,如果你是因为公司的事情开车去客户那里,首先应由公司或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从同等责任看,你有重大过失,公司在赔偿受害人后可以向你追偿。
2、也就是:在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应先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赔偿后可以向你追偿。
3、有公司请的律师在,一般不需要你准备什么,你需要准备的只是:
(1)你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赔偿的证据;
(2)对于受害人提出的赔偿中,医疗费要看是否有医院的票据;误工费要看是否有工资收入证明、最近几个月的工资单和完税证明;误工时间是否有医院的证明、交通费是否有正式票据等。
鉴于交强险可以赔偿1万元内的治疗费用。相信法院会把有医院发票的治疗付费部分判给保险公司赔偿,把没有发票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判给你赔偿。
那么,建议你在庭上积极质证,否则你在庭上默不作声,法院会认为你没有意见,判你赔的可能性就大。你积极提出反对意见,那么证据不足的赔偿(比如没有医生病假单的误工费、无法证明精神受到伤害的抚慰金),以及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赔偿的项目,法院一般不判赔偿
你在庭上可以说:既然没有医生建议休息,那么是属于自己不想去上班。收入已经超过个调税的起征点,要求出具纳税证明,没有纳税证明的应该是虚假证明。法官会考虑你的意见。
实际情况我不知道,只能随便了以上这些
不需要你准备啥的,甚至你不出庭都可以的。法官会判保险公司直接赔的。
先问问你,是撞在你的车身是前是后。区别很大。在这场事故当中你的责任很小,你不用负什么责任,你就把当时的录像那这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