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要后发生事故的地点和通行情况,事故是因谁的过错造成的。然后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双方或一方过错的程度来承担责任,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一般都是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原文如下: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对摩托车无证驾驶员可能还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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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撞的,那么你要负责医疗费用,这个是必须的,然后就是误工费和营养费,现在的法律是偏向弱势一方的!你要赔偿,他要被罚款!大概是你80%他20%吧!
事故侵权人的赔偿范围需要根据伤者的实际损失情况,以及双方责任比例确定,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LZ最好能说清楚一点,情况是否这样:事故中包括你的车一共有三辆车,第一辆车A(负主责的车辆)切线,使第二辆车B(你的车,负次责)撞上了第三辆车C(无责)。既然交警已经出了责任认定,就看三辆车的损失一共多少,然后根据责任比例由A、B赔偿。你们可以由交警调解,即三方达成共识:在哪里维修,维修谁来付款(一般是责任方先垫付然后去保险公司报销),所有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维修,不是C说多少就是多少,更不要轻易答应C车的过分无理的要求。如果C起诉,那么A会是第一被告,你是第二被告,但是你只是次责,由他告去吧,告了估计也不会多陪他多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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