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安检哪些东西不能进

2024-11-15 02: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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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易燃物品类  

(一)易燃、助燃物品: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液化石油气、氧气、煤气等。  

(二)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三)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  

(四)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五)遇水燃烧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六)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二、爆炸物品类  

(一)弹药:各类炮弹和子弹等。  

(二)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  

(三)烟火制品:鞭炮、爆竹、礼花弹、烟花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氰化物、汞(水银)、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四、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五、腐蚀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  

六、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  

(一)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二)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  

(三)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发令枪、仿真枪等。  

(四)军械、警械、警棍、弓弩等。  

七、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含陶瓷类刀具)。 

扩展资料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二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设置安全检查设施,并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乘客应当予以配合。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携带危险物品的人员,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不听劝阻,坚持携带危险物品进站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立即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规定:

第三条  乘客应当遵守以下有关票务管理的规定:

(一)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

(二)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票款;持票进入收费区后,须在合理时间内出收费区,超出合理时间的,应当按照网络单程最低票价补交票款;

(三)享受乘车优惠的乘客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乘车。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

第五条  乘客须在安全线内候车,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上、下列车应当注意站台间隙;列车车门蜂鸣器响,车门及屏蔽门、安全门警示灯亮,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车到终点,乘客应当全部下车。

第六条  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下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

第七条  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社会建设官网-拒绝安检“闯关”将严处沪轨交明确违禁危险品目录

回答(2):

回答(3):

严禁携带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轨道交通区域,包括汽(柴)油、各类气体钢瓶、各类气雾喷罐、油漆、高浓度酒精、香蕉水、装潢用胶水、烟花、爆竹、管制物品、爆炸物品等。

回答(4):

  上海地铁禁止携带物品:
  1、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除外)等宠物;

  2、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
  3、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
  4、携带有严重异味、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

回答(5):

枪支弹药.刀(一般规定不能超过8厘米)液化气.汽油.油漆.相交水.电棍.白酒.便炮烟花.等等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