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怎么办

2024-11-17 22: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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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从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可以转移,继续缴纳。

2、同城转移养老保险流程: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3、异地转移养老保险的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4、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扩展资料:

1、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并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2、养老保险的缴费是可以中途允许中断的,它主要是累计年限,对今后养老保险的领取影响并不是很多。

3、如果职工退休后,达到法定国家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够,是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4、需要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至最低缴费年限15年,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

5、综上所述,退休职工想要领取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必须累计满15年方可领取。

































































































回答(2):

  从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可以转移,继续缴纳。

  同城转移养老保险流程: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异地转移养老保险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回答(3):

辞职谈不上损失。你辞职,原单位就会为你办理社保停缴手续,你的社保账户会处于封存状态。

现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实现跨省转移,《暂行办法》明确,养老保险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单位缴纳部分是进入“统筹账户”的,可以说和既有关系也没关系,所谓有关系用到的时候自然有关系,譬如大病统筹报销、失业金领取、养老金部分组成都是和统筹账户密切相关的。至于统筹账户如何转移,你不必关注,应该你享受的部分用到的时候自然会给到你。

回答(4):

不论企业还是事业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都有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可以转移的,如果辞职,可以转到下一个单位续交。事业单位也可以转到企业,省保也可以转到市保,都可以随工作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回答(5):

这个是社保机构之间的事,现在全国不是打算要转了么?关键是看你外地所在的社保机构愿不愿意接收你原单位转过去,能接收就好了,但是目前一般还是不能接收的,你多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