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为因素引起的道路堵塞属于交警部门责权处理范围。
因人为故意引起的道路堵塞,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警察部门有权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
2、国家明令禁止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
对于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公安部曾经发出《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加以规范。其中要求,对于把经济纠纷当成诈骗案件办理的公安机关且不予改正者,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3、经济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经济纠纷有两大类:
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
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其中,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综上所述,经济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由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因人为因素引起的道路堵塞,由交警部门针对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但公安机关无权插手干涉具体经济纠纷。
无权处理吧!
因为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治安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履职,处罚法未授权公安机关处理经济纠纷案.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条说明公安机关仅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理,对因行为产生的经济纠纷,只可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不得插手经济纠纷,否则属于违法,可以向公安督查投诉举报。
依据是《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一、各地公安机关承办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要正确区分诈骗、投机倒把、走私等经济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准确定性。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公安机关绝对不得介入。
对于公安机关违法介入经济纠纷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部门反映情况。对于作出的行政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现在不进行经济纠纷方面的调解!一般接到报案后民警会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只要不涉及到打架、公共安全等治安刑事方面的问题,公安局是不予立案的,如双方当事人都在场则只会进行一些劝解,并告知双方可起诉解决此事。因此经济纠纷打110没用,如对方恐吓、武力或持械威胁、损坏公私财产较大数额可报警处理,除此之外,公安局不予插手。
没有,他们只有调解的权利,而且没有强制效力,建议你搞清楚他们是不是在越权,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下,因为现在咱的公安队伍有不纯洁的因素存在,当然这个不是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