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老家的老房子送给了姐姐,然后房契上也写了姐姐的名字,然后再给弟弟买了个房子,

2025-05-03 07: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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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法律,弟弟没有继承这个老房子的权利,拆迁款应该归姐姐所有。
如果父母还在世的话,最好是 双方商量一下解决。
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按道理弟弟是不会胜诉的。
姐姐可以象征性的给弟弟一些补偿。

回答(2):

根本没有胜诉的可能。父母有已经把房子给了女儿,这个过程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姐姐名下的房子拆迁了,弟弟怎么着也没理由去讨要。

回答(3):

父母亲如是有行为能的人,有权处置自己的任何财产,子女无权干预,同时按法律规定,没有继承财产的子女也要尽善养义务。

回答(4):

既然作为姐姐已有房契,那么姐姐就是房屋的所有人,弟弟没有继承权,继承权这个东西跟男女没有关系。

回答(5):

拆迁款归拆迁人所有并处置。若拆迁人未死亡的,该权益不属于遗产,没有继承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