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公司法对竞业禁止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学者们通常认为以下行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1、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的经营活动;2、为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社会组织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的经营活动,但在担任公司董事、经理钱已经是同类行业股东的董事、经理或业务负责人的除外;3、担任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合伙人;4、侵占他人提供给公司的商业机会;5利用公司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转悠技术、商业秘密为自己或者自己兼任董事、经理的企业牟取利益;6利用公司为自己创造商业机会;7、配偶及家庭成员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的经营活动;8离任后违反与公司之间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
另:您写的竞业的竞是竞而非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