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可以在惠州买房贷款吗

2025-02-04 21: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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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惠州购买住房,在符合惠州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情况下,可持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材料,向惠州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惠州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异地贷款的申请人或者申请人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在惠州(含县区)。并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购买住宅用途性质的房屋才可申请。

扩展资料:

惠州异地缴存购买商品房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文件;申请人供款帐户;房款首期付款《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商品房权属登记证明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流水;收入证明;担保人证明资料。

 参考资料:

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缴存职工预售商品房贷款条件

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缴存职工现房贷款条件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贷款政策解读

回答(2):

可以。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在惠州市购房时(以签订购房合同日期为准)户籍地为惠州市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预售商品房、确权房(现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以及商转公等用途的不能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四、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提交按我中心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交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五、异地缴存职工贷款的申请、受理、审批、发放等各个环节,按照《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因此,公积金在深圳的职工只要满足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就可以在惠州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

回答(3):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回答(4):

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9.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