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行政区划的简介:
唐朝行政区划,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沿革中比较重要的转折时期。在较长时期内,唐朝采用了“道州县”三级制,但是“道”的实际权限相互间差异很大,变革繁多,而且其基础往往是节度使的实际权力膨胀,所以这一体系常被称为“虚三级”。而且唐朝疆域经历了显著的扩张到鼎盛到缩减的过程,后期逐渐趋向五代十国的分裂状态,行政区划的记载已经非常不完整。但是唐初始设的“道”的概念,仍然影响了之后的宋朝,并成为“路”的原形。
唐朝还将部分比较重要的州命名为府,以示与一般州的区别。同时,与府并列的还有都督府与都护府,但是都督府由于都督权力太大,在设立后又撤除。唐太宗平定高昌后,始设安西都护府,其后渐次增置,至唐中宗时共有6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唐朝还按照经济、地理等因素,将所有的州(府、郡)和县分级,其中州最多分为辅、雄、望、紧、上、中、下,共七等,县则分为京(赤)、畿(望)、上、中、中下、下。各级行政区按照级别的不同,其官吏级别、人数等建制都有所不同。
划分:
1、道
627年(贞观元年),唐太宗为省并州、郡,主要依山川形势划全国为10道。这10道是: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和岭南。733年(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由10道变15道,山南分置为东、西二道,关内道长安附近增置京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增置都畿道,江南分置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经玄宗改置,诸道的范围渐成定制。
太宗初设各道大致范围:
关内:大致相当于今陕西中、北部,甘肃陇东以皮内蒙古河套等地。
河南:大致相当于今河南、山东二省黄河以南、江苏、安徽三省淮河以 北的地区。
河东:大致相当于今山西全省与河北西北部内外长城之间的地区。
河北:大致相当于今河北长城以南.河南及山东二省的黄河以北的大部分地区。
山南:大致相当于今四川东部,陕西、甘肃南部,河南西南部、湖北西部的地区。
陇右:大致相当于今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青海省青海湖以东及新疆东部的地区。
淮南:大致相当于今安徽、江苏二省淮水以南、长江以北的地区。
江南:大致相当于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四省,江苏、 安徽的长江以南、湖北、四川江南的一部分及贵 州东北部的地区。
剑南:大致相当于今四川中部和云南北端。
岭南:大致相当于今 广东、广西二省和越南东北部的地区。
玄宗时增设的几个道大致范围:
江南东道:今浙江、福建二省及江苏长江以南地区。
江南西道:今江西、湖南二省,安徽南部.湖北东部长江以南地区。
黔中道:今贵州全部及其与四川、湖南、广西接壤之地,湖北西南端。
山南东道:将原山南道以四川与陕西两省东境作为分界线划分,以东为山南东道。
山南西道:将原山南道以四川与陕西两省东境作为分界线划分,以西为山南西道。
京畿道:分关内道长安附近诸州增设京畿道。
都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诸州增设都畿道。[8]
唐道下辖府、州,府、州下领县。639年(贞观十三年),10道统领府、州358,县1551;开元末年(740年),15道统领府、州328,县1573。此时,唐朝的疆域已超过汉武帝全盛时期。京畿道北部.都畿道.河南道河北道南部河北道北部山南东道 山南西道陇右道东部.陇右道西部(安西都护府).河东道北方各道
2、府
在唐代的行政区划中,不但有唐太宗新开的“道”,还有唐玄宗新开的“府”。最早设府是在713年(开元元年),玄宗升国都雍州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为河南府。以后,设置和改置的府增多,成为唐朝行政区划中的一个重要的单位。综观唐代诸府大致可分为三类:
(1)诸京都(包括陆续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驻跸之地改置为府,以示不同于常州,如并州改置为太原府,荆州改置为江陵府。终唐之世,此类府有10个:京兆府(原雍州)、兴德府(原华州)、凤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兴唐府(原陕州)、河中府(原蒲州)、兴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江陵府。
(2)在内地重要地区置都督府。都督制起自曹魏,当初专理军事,不涉民政;晋始兼任刺史;北周时改都督为总管;627年(唐武德七年)改称都督,兼理军民,都督府始成行政区划之一级,如扬州都督府、益州都督府。710年(景云初年),唐有都督府24,分辖国内各州,惟畿内诸州不隶。但不久即以权重而废。
(3)边地置都护府。都护之名起自西汉,当时在西域设有都护。唐太宗平定高昌后,始设安西都护府,其后渐次增置,至唐中宗时共有6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都护府
3、节度使
其名起于魏晋,但仅是一个官衔名称,并无管辖区域。711年(景云二年),唐以凉州都督充任河西节度使,此名称才确定,并列入正式边疆官制。至唐玄宗开元和天宝之间,已增至10个节度使:河西节度使、范阳节度使、陇右节度使、剑南节度使、安西节度使、朔方节度使、河东节度使、北庭节度使、平卢节度使、岭南节度使。它们都分布于边地。安史之乱以后,节度使制被滥用于内地,使这种原为边关的军事制度变成为内地实际的行政区划单位,而且大者连州十数,小者亦兼三、四。据《旧唐书·地理志》记载,756—761年(唐肃宗时)节度使已有44;又据李吉甫《元和郡县志》所载,在806—820年(宪宗元和年间)唐全国有节度使47。所以唐初的行政区划单位——道,在此时(安史之乱后)已徒有虚名了。
纵观唐朝的行政区划制度,应该说这是中国行政区划沿革史中的一个大变革时期。唐太宗创立了“道”,唐玄宗把“府”引进行政区划中来,唐睿宗又把节度使变成正式建制;使唐代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成为三级制,主要是道—府(州)—县。后期的道—节度使—府(州)—县制,由于道已为虚设,实际上还是三级制。
唐朝行政区划,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是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沿革中比较重要的转折时期。在较长时期内,唐朝采用了“道州县”三级制,但是“道”的实际权限相互间差异很大,变革繁多,而且其基础往往是节度使的实际权力膨胀,所以这一体系常被称为“虚三级”。而且唐朝疆域经历了显著的扩张到鼎盛到缩减的过程,后期逐渐趋向藩镇割据的分裂状态,行政区划的记载已经非常不完整。但是唐初始设的“道”的概念,仍然影响了之后的宋朝,并成为“路”的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