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虽然这个问题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但我还是想帮你回答,因为其他几位回答的不是很正确。
具体的情况是这样的。
塞班岛是属于美国海外领地,根据美国法律,如果这些领地实施美国联邦移民法的话,则算入居住时间,否则不纳入计算。
而塞班岛已经于2009年11月实施美国联邦移民法,因此,从2010年开始,居住在塞班岛的时间算入美国居住时间。(以上是有美国法院判例的,美国是英美法系,遵循判例法)
但美国移民局是看你有没用定居意愿来决定绿卡是否有效的,因此我给你一个建议:
与其去塞班岛不是很放心(虽然有美国法院的判例支持),去夏威夷太远,而且人民币花费也多,我建议你去关岛。对于居住条件,关岛比塞班相对安全,关岛很早就需要美国签证了,而塞班不需要。不过从大陆起飞到关岛需要10多个小时,也很辛苦,但你可以从大陆起飞到塞班(大概4个多小时),然后从塞班去关岛(1个小时即可),机票还便宜,反正你有绿卡,去关岛不需要美国签证,就当度假呗。
据我的经验和上次我入境他们告诉我的,每个人过境的时候,他们看的是whole picture,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觉得你没有在美国“居留”的意思,无论你是半年回一次美国每3个月,他们都会认为你没有在美国居留的意向。我不知道你每次回美国是多久,好比如果记录上长期显示每6个月你只在美国待2个星期,很显然的你不是“定居”在美国,即使你来回进入塞班,长久下去肯定会有一天有人觉得你不配持有美国绿卡。
我是工作绿卡,之后和美国人结婚,又有了孩子,上次入境,边境officer说绿卡入境问题没有一个确定的时间的法律,主要是看officer当时对你的个人的说法、做法的评断,好比我因为在中国生的儿子,和老公在中国了半年,但是因为全家一起过来,并且老公在中国工作了,当时就没想让我入境,理由是我们全家“移民”到中国工作并且生活了半年。我们给的理由是因为怀孕来回不方便,他们不在乎那个,那个女officer说她也怀过孕,知道怀孕是可以坐飞机的。 反正争执了许久,最后记录在我的护照上我们处境时间,并且说下次如果再这种情况处境并且没有reentry permit,她是不会让我重新进入美国的。
所以只能说,看你个人情况的,哪天你碰到个心情不好的officer,谁晓得他/她会怎样呢。
你应该申请回美证,这样就不用每半年进一次美国。只要每年按时报税,一般问题不大,我朋友在丽江开旅店,和你一样,她每年也回来一次。另外你的办法可以考虑去夏威夷,比去塞班岛靠谱。
1L说的对
移民局是看你有没用定居意愿来决定绿卡是否有效的
你连续三年这样来回跑,每年只在美国待几个星期的话,移民局估计已经盯上你了,可能下一次就收你绿卡了
所以至于你是去塞班还是去华盛顿,我觉得都没太大的区别
回美证只能顶两年,还不一定有用,移民office一样有理由拒了你
如果LZ一直目前这样的话,我觉得要保持绿卡是很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