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个主裁判在球场上,两个边裁在界外,一个第四裁判管换人举牌
B:主裁判员的职责是执行比赛规则,解决场上发生的各种争端,判决各项犯规。比赛中的一切判罚均应以裁判员的判决为最终判决。
助理裁判也叫巡边员,是裁判员的助手,在比赛中应全力协助裁判员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指示球出界、角球、球门球、换人,并重点协助裁判员观察越位。根据裁判员的要求有时也协助在其附近的犯规,以及裁判员身后的一些犯规动作。巡边员在协助裁判员执行裁判工作时,应根据比赛事实情况和规则原则用旗示向裁判员提供信号,但最后判决仍取决于裁判员
除了主裁和两个边裁外,还有第四官员
第四官员(替补裁判员)是执行足球比赛裁判任务的四名成员之一。虽然工作在场外,但在赛场管理、队员替补、伤员处理和伤停补时等许多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际足联对第四官员工作非常重视,在〈足球竞赛规则〉的补充说明中增补了第四官员的职责。因此第四官员是比赛中不可缺少的执法成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第四官员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第四官员自进入比赛场地后即开始按照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执行比赛的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是指竞赛规程、裁委会及主办机构对比赛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因此,第四官员应事先认真学习和了解这些规定的内容,尤其涉及到自己的工作,如替补人数、替补席位数、技术区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便按规定执行工作。
(二)准备替补上场执法
第四官员在比赛前应将自己的裁判服装、鞋袜及执法用品准备齐全,在裁判员不能继续担任临场工作的情况下,按照赛前组委会的规定,及时上场担任比赛的裁判工作。
(三)根据裁判员的要求,负责赛场的管理工作
在裁判员的要求下,第四官员一般应做到:
1、未经裁判员同意,场外任何人不能进入比赛场地(包括受伤队员重新入场)。
2、阻止向场内投递饮料或其他物品。
3、令替补席位上多余人员离场。
4、制止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在技术区内干扰比赛。
5、禁止替补队员在边线外热身或用球活动,在其他区域热身也不得穿正式比赛服装。
6、禁止摄影记者离开规定区域随意走动,或违反夜间使用闪光灯的规定。
7、对其他干扰、影响比赛的情况进行管理。
(四)负责比赛中队员的替换工作
第四官员当接到比赛队要求替换队员的名单后,应按下列程序完成替换工作:
1、 审查上场队员是否为赛前列入替补名单中的队员,替补手续是否合乎要求。
2、 检查替补队员装备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3、 待比赛成死球时,用规定信号向裁判员提示。
4、 经裁判员同意,场上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从中线处离场后,再允许替补队员进场。
5、 记录替换队员号码、时间。
(五)负责比赛备用球的保管
每场比赛第四官员应管理好比赛的备用球,赛前要对球的气压进行检查。比赛中裁判员认为需要使用备用球时,应及时提供,赛后应负责将球归还主办机构。
(六)协助裁判员执行工作
第四官员除了执行规定的任务外,还应该积极协助裁判员做好其他工作,如比赛前,协助检查比赛场地;提前60分钟收取比赛双方队员名单并核对上场队员名单;检查上场队员装备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比赛中,协助记录替补队员、进球队员、被警告或罚出场队员的号码和时间,以及场上发生的其他重大事件等情况。比赛后,协助校对记录内容及处理其他善后工作。
(七)公布比赛应补足的时间
一般在每半场进行到44分钟时,裁判员用信号告诉第四官员应补时的时间,第四官员则根据裁判员的决定,将延长的时间用换人牌向比赛队及观众公布。
(八)报告比赛有关情况
在比赛结束后第四官员应向有关机构提交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没有看到的任何不正当行为或其他事故的报告,并必须在赛后总结时对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的报告提出建议。
一场有4个裁判。
一共有87人。国际足联近日公布南非世界杯裁判大名单,其中包括29名主裁和58名助理裁判,名哨罗塞蒂、布萨卡以及韦伯等人的名字在列,中国裁判穆宇欣也获得了担任助理裁判的资格。
这87名裁判分别来自六大洲。其中,有9名非洲裁判,12名来自亚洲,18名来自南美洲,12名来自北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欧洲裁判最多,一共30名,人数最少的大洋洲也贡献了6名。本届世界杯仍将采用四裁判制,一名主裁判,两条边线各有一名助理裁判,第四裁判主要负责球队换人和管理球员席秩序。国际足联将会采用同一国家或者同一语言区的搭档方法进行执法,以确保主裁和助理裁判之间不出现语言交流的问题,保证公平公正。不过,第四裁判的作用将更大,他们将有权和其他裁判一样对场内发生的情况进行判断。
一共4个裁判。 一个主裁判在场内负责。两个边裁,在边界外,一个人负责一个半场。 一个第四官员(举牌换人的)
主裁判就是在场内负责判罚 边裁在边路辅助主裁判 判罚越位 边路犯规和帮助主裁判判罚主裁判看不到的地方。还有第四官员还要看慢镜头是否有判罚错误的地方。
主裁判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助理裁判(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1.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2.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