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察阶段,律师可以会见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关于嫌疑人的律师会见问题,目前刑诉法和律师法是有一定的冲突的
侦查阶段是可以会见的,但按照刑诉法规定是需要经过侦查部门的人批准才可以会见,起诉阶段按照律师法是不需要被监视了,但是刑诉法还是规定要监视,法院阶段,两者法律都规定不被监视,不过目前司法实践还是做不到。
可以律师会见,但一个律师不能单独会见在押人员,必须2人以上才行,律师及其助理都要凭证会见。
如果是治安拘留,拘留最多十五天,需要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通知家属。
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律师可以,48小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