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的房子,如果去世后立遗族归他的儿女,再婚的妻子没孩子没房子那她就要扫地出门了吗?

2024-11-28 1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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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妻子和丈夫共同拥有这套房子,妻子有一半的房产,丈夫有一半的房产。
2. 如果丈夫先去世,去世前他立了遗嘱: “房子归儿女”,那么丈夫拥有的一半房产由儿女继承的。妻子的一半应该还是妻子的。
3. 如果妻子再婚后住在第二任丈夫家里,前夫的一半房产还是她的,只不过她不住在这所房子里。
4. 如果第一任丈夫婚前对房子进行了公证(证明这房子是我个人的财产),他去世后,首先执行他的遗嘱,房子归儿女所有,妻子没有份额。但是她可以和儿女住在一起。
5. 如果她再婚并且嫁出去了,她肯定没有房产了。但是孩子还是她的,因为她们之间存在着母子或母女关系,她必须抚养孩子到十八周岁,这是我国的法律规定的。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依照该规定,男方婚前的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再婚妻子不享有共有权。男方死亡后,没有遗嘱情况下,再婚妻子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立了遗嘱,则按遗嘱继承。

回答(3):

那房子应该是没有她的份额啦,不过她和她老公结婚后的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他老公去世后,她可以分得财产的一半,然后再和他老公的儿女分搳他老公的那部分财产。

回答(4):

不是的,只要双方登记了,就是夫妻的财产共同才产,他老婆是有权利记成的

回答(5):

应该不会的,因为你们是合法夫妻,如果男方子女不给,你就通过法律程序去要属于你的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