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
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
二、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其含义分别如下: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的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
1.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2.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3.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
4.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