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是:丧葬费3个月工资,抚恤金不超过10个月工资。丧葬费申领相关手续由所在社区办理,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到中心养老保险服务科办理相关手续。每月1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1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2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2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逢节假日顺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一、国家退休公职人员的丧葬费计算标准
一、国家退休公职人员的丧葬费计算标准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三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丧葬费包括哪些项目
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企业单位为员工下发的丧葬费包括: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如果国家公职人员,还包对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对于丧葬费还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是死后活化,可补偿骨灰盒的费用,如果是土藏的话,则补偿一定安葬费。
三、丧葬费的领取流程
人在去世后,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带齐这些证明,交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四、丧葬费的领取流程
人在去世后,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带齐这些证明,交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一、企业单位退休职工
企业退休职工的抚恤费与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有关,也与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有关,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按照规定发放给家属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按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丧葬费则按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个月发放。2017年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270元,这个标准就是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抚恤、安葬费的计算依据。
例如,湖南某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28年(含视同缴费年限),2018年3月死亡,社保站发给该死亡职工家属的一次性抚恤费为45400(20*2270)元,安葬费9080(4*2270)元,两项合计54480元。
二、事业单位退休职工
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在计算上与企业不同,计发基数是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一次性抚恤费按照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计发,安葬费统一为7000元。
举例说明:一位退休教师死亡,假设他每月的基本离退休费为2980元(不含各种津贴),一次性抚恤费为59600(20*2980)元,丧葬费7000元,两项合计66600元
三、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费分两个部分组成,即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安葬费的标准是7000元。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在网上查到,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
举例说明:一位行政机关退休干部死亡,假设他每月的基本离退休费为2850元,死亡一次性抚恤费为108984元(25974*2+2850*20),丧葬费7000元,两项合计115984元。
一次性抚恤费是给死者直系亲属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般情况是均等分配,也可以适当照顾老人和孩子,因为涉及到继承权问题,如果有人放弃还得写声明并公证。
丧葬费如何计算?它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天津市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是:
1、丧葬费
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2、救济金(抚恤金)
以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1名直系亲属,按6个月计发;供养2名直系亲属,按9个月计发;供养3名或3名以上直系亲属,按12个月计发。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 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
津政发〔2008〕17号
(六)对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济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1名直系亲属,按6个月计发;供养2名直系亲属,按9个月计发;供养3名或3名以上直系亲属,按12个月计发。
(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个月计发。
丧葬费就是天津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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