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为什么

2025-03-25 10: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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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那里上班,而且超过1年,用人单位都未与劳动者签合同,那么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1、你在单位做了将近4年,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单位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至今还有4个月工资未发,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有权要求补发。
4、每天工作都在12小时以上,超出标准工时8小时之外的工作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加班费。
5、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你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补发拖欠工资及加班费等。

回答(3):

劳动法:存在以下情况,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员工也不能要求赔偿。社会,法律,法制,用人单位,企业,员工,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