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六项检查结果怎么看?

2024-10-29 1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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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为已经感染病毒的标志,答搏 并不反映病毒有无复制、复制程度、传染性强弱; 2(HBsAb-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为中和性抗体标志,是否康复或是否有抵抗力的主要标志。乙肝疫苗接种者,若仅此项阳性,应视为乙肝疫苗接种后正常现象; 3(HBeAg-乙肝病毒e抗原)为病毒复制标志。持续阳性3个月以上则有慢性化倾向; 4(HBeAb-乙肝病毒e抗体)为病毒复制停止标志。病毒复制减少,传染性较弱,但并非完全没有传染性; 5(HBcAb-乙肝病毒核心抗体)为曾经感染过或正在感染者都会出现的标志。核心抗体IGM是新近感染或病毒复制标志,核心抗体IgG是感染后就会产凯段生的,盯举誉对于辅助两对半检查有一定意义。 前S1抗原三病毒复制的另一个指标,临床意义不是很大。

回答(2):

2.4.5阳,说明你没有乙肝,有抗体,不会感染乙肝。可以怀孕,对孩子没有影响。关于2.4.5阳你可以看以下资料:
2、4、5阳性有何意义
在血液中检测到了“三抗”,即(抗-HBs、抗-HBc、抗-HBe),有何意义?
“抗”指的是抗体,抗体是人体自产的一种免疫球蛋白,任何健康人体内都有各种各样的抗体,当外界微生物、病毒、细菌侵入的时候,立即被人体的免疫细胞发现,识别入侵者并针对性的产生一种“抵抗物质”,即抗体。所以抗体是人体的保护性防御武器,它是个好东西!门诊中有很多人拿着“三抗”的化验单要求治疗,认为“三抗”是三个+号,有+号就是不好,就要把他抠掉,还真有不少“医生”给予“认真的治疗”,有“三抗”的人花了不少冤枉钱,因为没有治好+号,又辗转求治令人哭笑不得。其实这三个抗体根本没必要治疗,有这“三抗”是我们求之不得的呢。
要了解“三抗”还是先了解以下抗体的功能吧。
1.抗体能抑制病原的生长繁殖,比如细菌的抗体就使入侵的细菌发生凝集。不让细菌吸取营养,饥饿的细菌就不能繁殖了。
2.抗体能阻止细菌或病毒靠近人体细胞,入侵者不能靠近细胞,就不能粘附在细胞上破坏细胞,就不能形成感染。如同植物的种子,必须落入土壤才能发芽。
3.抗体可以中和病毒,比如乙肝病毒(HBV),它的表面有一层蛋白质结构,并且借此粘附的肝细胞表面,随之侵入肝细胞。人体免疫系统针对这个表面的一层蛋白产生的抗体即抗-HBs与HBV结合,令其失去粘附能力,不能侵入肝细胞就无法复制。
4.抗体还能识别感染微生物的种类。每种帆仔漏微生物侵入人体,人体都会自动产生专一的抗体,如HBV入侵,人体就会产生一系列针对HBV的抗体即抗-HBs、抗-HBc、抗-HBe(抗体与HBV结合的部位不通所以种类不同)。
一个人身体内携带乙肝三个抗体,这是人体免疫机能正常的表现,是非常好的事,根本不需要再给治疗。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号都不好,更不能见到+号就治疗。非把+号去掉那就大错特错了。抗-HBe是HBV的HBeAg刺激人体免疫系统产生的,是标志HBV复制的HBeAg消失后才出现,抗-HBe出现说明HBV复制已经停止。医生对乙肝病人的治疗,希望戚竖达到的目标之一就是HBeAg转阴,抗-HBe转阳。这叫做“血清HBeAg/抗-HBe转换”。这个转换非常之好,如果和抗-HBs同时出现,特别是伴有抗-HBc阳性,三个抗体阳性那是锦上添花。可千万不要再去治疗“三抗”了,不要在干傻事态烂了,对“三抗”应该高兴才对

回答(3):

你好!根据你的乙肝五项检查结果可以判毁虚断你是得了乙肝小三阳,乙肝小三阳是具有传染性的,传染性的强弱和乙肝病毒量的多少有关,不过锋正你不要银余悔过于担心,及早的治疗是可以康复的,你的乙肝病毒量多少呢?

回答(4):


一)、HBsAb弱阳性、HBeAb、HBcAb阳性:表示①急性乙肝感染后康复;②既往感染过乙肝。 ( 二)、二对半第(2)条/表面抗体(HBsAb):是人体感染HBV后产生的一种有免疫作用的保护性抗体,常在乙肝恢复后期出现阳性。血清中抗体滴巧档陆度越高,保护力越强,持续时间也越长(可达3~5年以上)。因此,它对HBV再次感染具有抵抗力,注射乙肝疫苗就是要使人体产生抗--HBs。也有HBsAb阳性又发生乙肝者,可能为不同亚型感染所致。
二对半第(4)条/e抗体(HBeAb):为非中和抗体,对人体无保护作用,多在HBeAg转阴后数孝顷月出现。HBeAb阳性预示患者的传染性蠢族已显著降低或相对降低,病毒复制减弱或明显缓解。
二对半第(5)条/核心抗体(HBcAb):为非中和抗体,对机体无保护作用,通常在HBeAg出现后3~5周、肝炎症状出现前即可在血清中检出。高滴度的HBcAb阳性常标志HBV正在复制,有传染性,可持续数年至数十年;低滴度的HBcAb则表示既往曾感染过HBV。
(三)、对孩子没有影响,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接种乙肝疫苗,可提高抗体滴度。 (四)、如有不明事项请追问。

回答(5):

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