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报核需提交的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核销预录入呈报表》; 2、按规定格式打印或填写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核销报告》; 3、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正本;遗失《登记手册》的,应补办手册,并向海关提供手册遗失情况说明,缉私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的复印件; 4、进出口报关单(将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分别按照报关单放行时间的先后顺序编订成册);用于核销的进出口报关单遗失的,按规定以报关单企业留存联报核,或提供报关地海关加盖海关印章的报关单复印件; 5、海关按照规定应当收取的其他单证(如排料图、线路图、配方表、核销核算表等)。 (二)辅料表报核需要提交的资料: 1、辅料表; 2、按规定格式打印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核销报告》; 3、装订成册的进出口报关单; 4、海关按规定需收取的其他单证资料。 备齐以上资料后到当地的所属海关进行申请即可,海关自受理企业核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特殊情况下,20日内不能审核完毕的,经主管海关关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是什么核销? 有外汇核销和海关手册核销 外汇核销:凭收汇核销联、出口收汇核销单、银行水单(大于或等于核销联上金额)到外汇局核销。现在核销是网上核销,要领软件和培训怎么操作。 海关手册核销:在手册到有效期一个月前算好手册的进出口情况,如有余料转入下一本手册或退港; 备案料件如有做损耗则要办理废料征税,再备相关资料去核销(所需资料咨询当地海关),出口产品所用料件有国内购买的要提供发票。
加工贸易手册 进出口报关单 公章 核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