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赛的详细规则???

RT
2024-11-22 17: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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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制足球规则
第一章 比赛场地
尺寸 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 最短90米(100码) 最长120米(130码) 宽度: 最短45米(50码) 最长90米(100码) 国际比赛 长度: 最短100米(110码) 最长110米(120码) 宽度: 最短64米(70码) 最长75米(80码) 场地标记 比赛场地是用线来标明的,这些线作为场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包含在各个区域之内。 两条较长的边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线叫球门线。 所有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5英寸)。 比赛场地被中线划分为两个半场。 在场地中线的中点处做一个中心标记,以距中心标记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个圆圈。 球门区 球门区在场地的两端, 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5.5米(6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5.5米(6码),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球门区。 罚球区 罚球区在场地的两端,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16.5(18码)米,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罚球区。 在每个罚球区内距球门柱之间等距离的中点11米(12码)处设置一个罚球点。在罚球区外,以距每个罚球点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段弧。 旗杆 在场地每个角上各竖一根不低于1.5米(5英尺)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 在中线的两端、边线以外不少于1米(1码)处,也可以放置旗杆。 角球弧 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旗杆1米(1码)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球门 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 它们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垂直的柱子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的横梁组成。 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是7.32米(8码),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是2.44米(8英尺)。 两根球门柱和横梁具有不超过12厘米(5英寸)的相同的宽度与厚度。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是相同的。球门网可以系在球门及球门后面的地上,并要适当地撑起以不影响守门员。 球门柱和横梁必须是白色的。 安全性 球门必须是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这个要求才可使用移动球门。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如果横梁移位或折断,应停止比赛直至修好复位。如果不可能修复,则中止比赛。不允许用绳子替代横梁。如果横梁可以修复,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决议二 球门柱及横梁必须用木材、金属或被批准的其他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不得对队员构成危害。 ·决议三 从球队进入比赛场地至上半场结束离场,下半场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至比赛结束,任何商业广告,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不允许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特别是在球门、球门网、角旗杆或角旗上不得有广告出现,也不得安装任何附属设备(如摄像机、麦克风等)。 ·决议四 在比赛场地外的地面技术区域内和距边线1米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出现。 另外,在球门线和球门网之间的区域内也不允许有广告出现。 ·决议五 如同决议三所述,在比赛期间,国际足球联合会、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联盟、俱乐部或其他团体的代表性标志或图案的复制品,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禁止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 ·决议六 在比赛场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码)且垂直于球门线处做一个标记,以保证在踢角球时守方队员能遵守规定的距离。
[编辑本段]第二章 球
质量和测量 球 ·圆形; ·用皮革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制成; ·圆周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两); ·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气压力(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平方英寸)。 坏球的更换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等成死球时破裂或损坏: ·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赛中使用。 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比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带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第一种,正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 第二种,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 第三种,经证明的“国际比赛球标准”。 在球上印有这些标志就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并符合各个级别所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球的最低技术要求已在规则第二章中说明。这些与各个级别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同意。各国足协的比赛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赛用球必须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决议二 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国家协会主办的比赛中,除了比赛及比赛组织者的标志和制造商的商标外,不允许在球上出现任何商业广告。竞赛规程可限制此类标志的尺寸和数量。
[编辑本段]第三章 队员人数
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正式比赛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其他比赛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换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所有的比赛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违规/判罚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决议二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编辑本段]第四章 队员装备
安全性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是: ·运动上衣; ·短裤——如穿紧身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 ·护袜; ·护腿板; ·足球鞋。 护腿板 ·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 ·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或其他类似材料); ·提供适当程度的保护。 守门员 ·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违反此规则的: ·比赛不需要停止; ·裁判员指出上场队员的装备有问题后,该队员应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 ·除非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应在比赛停止成死球时离开比赛场地; ·离开比赛场地调整装备的队员在未得到裁判员许可前不得重新进场; ·裁判员在允许队员回场前需检查队员装备; ·队员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队员因违反以上规则而离开比赛场地,在未得到裁判员同意即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时,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编辑本段]第五章 裁判员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编辑本段]第六章 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编辑本段]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扣除损失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编辑本段]第八章 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编辑本段]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比赛成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比赛进行 其他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
[编辑本段]第十章 计胜方法
进球得分 当球的三分之二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获胜的队 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为胜者。如两队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为平局。 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应说明,若比赛结束为平局,是否采用决胜期或国际足球理事会同意的其他步骤以决定比赛的胜者。
[编辑本段]第十一章 越位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编辑本段]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或不正当行为: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二 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四 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五 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编辑本段]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的种类 任意球分为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 无论是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踢球时必须将球放定,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直接任意球·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 间接任意球 信号 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为止。 球进门 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到另一名队员才可得分。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球门球;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任意球的位置 在罚球区内的任意球 属于守方的直接或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 ·所有对方队员应站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任意球。 属于攻方的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他们已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在罚球区外的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任意球。 违规/判罚 当踢任意球时,对方队员比规定距离更接近于球: ·应重踢。 当守方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 ·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将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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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运动 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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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比赛场地介绍 (一)球场 1、 球场面积必须符合规则的规定。国际足联曾规定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场地为长105米、宽68米。国内基层比赛的场地可因地制宜,但在任何情况下,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场内各区域的面积不得变更。 2、 球场地面必须平坦,硬度合适,以不伤害运动员和不影响球的正常运行为原则。国际足联世界杯赛组织委员会曾指令世界杯足球赛不得在人造草皮球场上进行。 (二)界线 1、球场各线须与地面平齐,不得做成V型凹槽或高出地面的凸线。线的颜色须清晰。土地球场最好用白灰粉或灰浆画线,天然草皮球场宜用熟石灰粉画线,不要用生石灰粉或灰浆浇画。为了防止雨水冲刷,亦可用白色涂料画线,但不得用木条、砖石或碎瓦等物填平的沟槽作界线。 2、场地各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一般以12厘米为宜)。边线与球门线的宽度应包括在场地面积之内,其他各线宽度亦应包括在该区域面积之内。球门区和罚球区的丈量,都应从球门柱内侧和球门线外沿量起。球门线的宽度必须与球门柱的宽度相等。 (三)边线与球门线 1、边线与球门线划定的足球场是足球比赛时队员的基本活动区域。比赛开始后,未经裁判员许可,队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场。 2、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或球门外的球门线时,即为球出界而成死球,分别以掷界外球、踢球门球或角球恢复比赛。 3、球门间的球门线是判断球是否进门的标准线,只有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内的这条线时方可算球进门。 4、执行罚球点球时,防守方守门员应站在球门间的球门线上。 5、在对方罚球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如果球距球门间的球门线不足9.15米,则允许防守方队员站在球门线上。 (四)中线 1、中线把全场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中线的宽度应包括在每个半场的面积之内。 2、开球时,双方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半场内(且守方队员不得进入中圈)。当裁判员鸣哨后,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方为开始,这时双方队员可进入对方半场。 3、 队员在本方半场无越位犯规。 (五)球门区 1、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一点踢球门球及本方的任意球。 2、当球在球门区内时,裁判员令比赛停止,若以坠球恢复比赛时,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凡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离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等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六)罚球区 1、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可以用手触球。 2、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犯规则第十二章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时,都应判罚球点球。 3、踢球门球或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 (1)对方应退出罚球区。 (2)必须把球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才能恢复。 4、罚球点球时,除主罚队员与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须在罚球区及罚球弧外的场内、罚球点的后面;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比赛即为恢复,此时队员方可进入罚球区。 (七)角球弧 踢角球时,球必须放定在角球弧内。 (八)罚球点 罚球点球时,球必须放定在罚球点上。因大雨冲刷,罚球点模糊不清时,由裁判员确定罚球点的位置。 准确位置:在球门线中垂线上,距离11米(12码)。 点 中线的中点俗称开球点。开球时,球必须放定在该点上。 (十)中圈 开球时,守方队员须站在中圈以外的本方半场内。这同踢任意球时,守方队员须站在至少距球9.15米处的意义相同,其作用是保证攻方队员踢球时不受对方阻碍。 (十一)罚球弧 罚球点球时,除主罚队员与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须在罚球区及罚球弧外的场内、罚球点的后面;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比赛即为恢复,此时队员方可进入罚球弧。 (十二)角旗 1、角旗是场地四周的标志,应垂直竖于边线与球门线外沿的交点处。 2、角旗杆的高度(杆顶至地面)不得低于1.50米,杆的顶端应为平顶,以防刺伤队员。角旗颜色应与助理裁判员用旗和场地颜色有明显区别,晚间比赛使用灯光时,可用白色角旗。角旗可用布或绸料制成,规格一般为30厘米×40厘米。 (十三)中线旗 在中线两端距边线外至少1米处,可各竖立一面与角旗大小相同的中线旗,作为中线的标志。它对判断越位有益。 (十四)球门 比赛场地的球门应是固定的,门柱及横梁的宽度与厚度均应相同。球门颜色必须是白色。准确规格为:球门7.32米×2.44米。 球门网 1、球门网的作用是帮助裁判员看清球是否进入球门,因此球门网只能挂在球门后面,牢固地附加在球门横梁、立柱上,下端钉在地上,不得使球穿过。挂钩不得钉在门柱侧面或横梁的下沿。 2、球门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并在球进网后不致弹出。一般较多采用从球门后面用绳将网拉起的方法。 (十六)场地四周 1、按照比赛组织机构的要求,可在球门线的外面(一般距角旗2米、球六区线与球门线的交点3.5米、球门柱6米)画一条摄影人员限制线,摄影人员应在这条线的后面。如有广告牌的后面。 2、第四官员的席位设在场外靠近中线的延长线处;替补员的席位设在距第四官员席位两侧各10米左右并与之相齐处。各队的教练员、替补员及工作人员应在替补席上。替补席的席位数按照比赛组织机构的要求确定,目前我国确定为14个席位。 3、技术区域。技术区域一词在《足球竞赛规则》第三章中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的第二条已经提及,区域内有为球队的技术人员和替补队员提供的座位。 技术区域可以根据场地情况做大小和位置上的调整。以下是对技术区域设置的一般性指导: (1)技术区域是从替补席两侧向外1米、距边线1米以内的区域。 (2)建议用标记线明确该区域。 (3)技术区域内的人数由竞赛规程规定。 (4)根据竞赛规程,技术区域内的人员应在比赛开始前确认。 (5)每次只允许一人在技术区域内进行战术指挥,指挥结束后应立即退回替补席。 (6)教练员和其他官员必须在限定的技术区域内,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例如理疗师或队医在得到裁判员的允许进场察看受伤队员时。 (7)技术区域内的教练员和其他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十七)检查场地 裁判员应认真检查比赛场地。比赛开始前和中场休息时,对于模糊不清的界线(尤其是球门附近的界线)要令有关人员重新画出。如因雨雪致使场地泥泞、界线不清时,可在场地四周的规定位置插上10面小旗,小旗距界线均为1米,小旗的规格与角旗相同,以有助于裁判员作出判断。

回答(4):

足球比赛规则
第一章 场地

尺寸
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 最短90米(100码)
最长120米(130码)
宽度: 最短45米(50码)
最长90米(100码)

国际比赛
长度: 最短100米(110码)
最长110米(120码)
宽度: 最短64米(70码)
最长75米(80码)

场地标记
比赛场地是用线来标明的,这些线作为场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包含在各个区域之内。
两条较长的边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线叫球门线。
所有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5英寸)。
比赛场地被中线划分为两个半场。
在场地中线的中点处做一个中心标记,以距中心标记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个圆圈。

球门区
球门区在场地的两端, 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5.5米(6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5.5米(6码),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球门区。

罚球区
罚球区在场地的两端,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16.5(18码)米,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罚球区。
在每个罚球区内距球门柱之间等距离的中点11米(12码)处设置一个罚球点。在罚球区外,以距每个罚球点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段弧。

旗杆
在场地每个角上各竖一根不低于1.5米(5英尺)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
在中线的两端、边线以外不少于1米(1码)处,也可以放置旗杆。

角球弧
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旗杆1米(1码)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球门
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
它们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垂直的柱子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的横梁组成。
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是7.32米(8码),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是2.44米(8英尺)。
两根球门柱和横梁具有不超过12厘米(5英寸)的相同的宽度与厚度。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是相同的。球门网可以系在球门及球门后面的地上,并要适当地撑起以不影响守门员。
球门柱和横梁必须是白色的。

安全性
球门必须是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这个要求才可使用移动球门。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如果横梁移位或折断,应停止比赛直至修好复位。如果不可能修复,则中止比赛。不允许用绳子替代横梁。如果横梁可以修复,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决议二
球门柱及横梁必须用木材、金属或被批准的其他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不得对队员构成危害。

·决议三
从球队进入比赛场地至上半场结束离场,下半场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至比赛结束,任何商业广告,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不允许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特别是在球门、球门网、角旗杆或角旗上不得有广告出现,也不得安装任何附属设备(如摄像机、麦克风等)。

·决议四
在比赛场地外的地面技术区域内和距边线1米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出现。
另外,在球门线和球门网之间的区域内也不允许有广告出现。

·决议五
如同决议三所述,在比赛期间,国际足球联合会、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联盟、俱乐部或其他团体的代表性标志或图案的复制品,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禁止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

·决议六
在比赛场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码)且垂直于球门线处做一个标记,以保证在踢角球时守方队员能遵守规定的距离。

质量和测量


·圆形;
·用皮革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制成;
·圆周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两);
·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气压力(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平方英寸)。

坏球的更换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等成死球时破裂或损坏:
·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赛中使用。
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比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带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第一种,正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
第二种,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
第三种,经证明的“国际比赛球标准”。
在球上印有这些标志就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并符合各个级别所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球的最低技术要求已在规则第二章中说明。这些与各个级别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同意。各国足协的比赛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赛用球必须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决议二
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国家协会主办的比赛中,除了比赛及比赛组织者的标志和制造商的商标外,不允许在球上出现任何商业广告。竞赛规程可限制此类标志的尺寸和数量。

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正式比赛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其他比赛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换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所有的比赛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违规/判罚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第3章 队员人数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决议二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4章队员装备

1.a.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
b.上场队员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

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

3.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a.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定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b.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然后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c.对违反本章任何其它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d.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

罚则:

场上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时,除非在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在成死球后,该队员应离场调整或换取装备。离场调整和换取装备的队员在回场前,必须先报告裁判员,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比赛。场上队员违反了本章规定时,不要立即停止比赛。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国际比赛、国际锦标赛、国际俱乐部杯赛及各国俱乐部间的友谊赛,裁判员必须在比赛前检查所有上场队员的装备,严格制止装备不符合国际足联竞赛规则第四章要求的队员上场比赛,直至该队员的装备合乎规定为止。任何正式比赛的规程中都要列入此项规定。

2.如裁判员发现某队员穿戴有违反规定的物件,并可能伤害其他队员时,则应立即令其摘除。如该队员不服从,则不允许其参加比赛。

3.队员因装备不符合第四章规定而不准参加比赛,或在比赛中被令离场,如再进场参加比赛时,则应在比赛成死球时先向裁判员报告,经裁判员检查认为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场。

4.队员因违反规则第四章规定而被停止参加比赛,或在比赛中被令离场,如再进场比赛时违反规则第十二章(j)款,即未经裁判员允许而进场,则应给予警告。如裁判员因对该队员给予警告而暂停比赛时,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第5章 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
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j)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担任国际比赛裁判工作的裁判员,应穿着和比赛双方服装的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裁判服。
(2)国际比赛的裁判员,除有关国家的协会同意选派本协会下属人员担任外,应由中立自家人员担任。
(3)裁判员必须从正式的国际裁判名单中选派。在业余和青年国际比赛时,可不采用此决议。
(4)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遇有观众、工作人员、队员,已登记的替补队员或其他人员不守纪律或有不正当行为,不论发生在球场内或球场附近,裁判员均应向主办机构报告,以便采取适当措施。
(5)巡边员是裁判员的助手。如裁判员处在有利于判断的位置,并看清楚发生的情况,则不必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如巡边员是中立的,且处于更有利位置时,则裁判员应考虑巡边员的信号。如巡边员在球进入球门前及时提供了信号,则裁判员可考虑巡边员提示的信号而判该球无效。
(6)裁判员只能在恢复比赛前更改判决。
(7)如裁判员已决定运用有利条款,使比赛继续进行,则不论使有利一方是否获益,即使未给任何手势表示,也不得任意改变原决定。运用有利条款并不表示对犯规队员不予处理。
(8)制定规则的用意是使比赛顺利进行,尽可能少地受到干扰,裁判员应判罚故意犯规行为。如经常对情节轻微的犯规和仅属怀疑的犯规鸣哨判罚,则会使队员反感、动怒并影响观众情绪。
(9)按规则第五章(d)款的规定,裁判员在发生严重骚乱时有权终止比赛,但无权取消任何一队的比赛资格,或决定比赛的胜负,裁判员应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10)队员同时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犯规行为时,裁判员应对较重的犯规进行判罚。
(11)裁判员本人未能发现的情况,应依照中立巡边员提示的信号作出处理。
(12)比赛时,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场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13)比赛进行中,教练员可以向场内运动员传达战术上的指示,但无论是教练员或其他官员都必须严守其责,且只允许在规定的技术区域内进行场外指挥。
(14)担任比赛的替补裁判员一定要按照国际足球理事会制定的规定进行工作。

第6章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第7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扣除损失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第8章比赛开始或重新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第9章比赛进行及死球

比赛成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比赛进行
其他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

第10章 计胜方法

进球得分
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获胜的队
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为胜者。如两队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为平局。

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应说明,若比赛结束为平局,是否采用决胜期或国际足球理事会同意的其他步骤以决定比赛的胜

第11章越位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12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或不正当行为: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于触球前触及对方队员;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回答(5):

1.场地面积,在长150码,宽100码以内。 在每条边线上距端线25码处,各树立两根标志杆。 2.球门由两根立竿组成,相距英尺. 3.用投币选择球门或开球权。 4.上半时比赛时间结束后,交换场地。 5.当队员将球踢出时,同队任何队员站在球的前面较对方队员更接近对方端线时,不得参加比赛接触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他队员接触球。 6.当球被踢出边线外则为死球,由对方在出界地点 将球直接踢入场内,恢复比赛。 7.当一队将球踢出 对方端线时,对方任何队员谁先拿到球便可持球在垂直端线25码处发任意球。 8.当球踢来时,队员在对方端线后面不可触球。 9.如果球落到端线之后和边 线标志杆之外时,任意球应该在距端线25码处发。 10.当一队员踢任意球时,同队队员不得处在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并且对方队员不可站在距离他10码之内. 11.队员可选择任何方式踢任意球。 12.球从两竿之间或从其间上方无限高度穿过,算胜一球。 13. 在比赛进行中,可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球,但不得用手、臂、肩部持、击球。 14.所有冲击都是公平合法的,但禁止用手抱、推,用脚绊掉或吵闹。 这套正规原始规则经英格兰足协主席公布刊登在(BELIS LIFE)杂志上。三年后足协补充规定,球门高度为6码,宽度为8码,两立柱之间拉上一条绳,作为球门高度。 11人制足球规则 足球比赛场地介绍 (一)球场 1、 球场面积必须符合规则的规定。国际足联曾规定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场地为长105米、宽68米。国内基层比赛的场地可因地制宜,但在任何情况下,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场内各区域的面积不得变更。 2、 球场地面必须平坦,硬度合适,以不伤害运动员和不影响球的正常运行为原则。国际足联世界杯赛组织委员会曾指令世界杯足球赛不得在人造草皮球场上进行。 (二)界线 1、球场各线须与地面平齐,不得做成V型凹槽或高出地面的凸线。线的颜色须清晰。土地球场最好用白灰粉或灰浆画线,天然草皮球场宜用熟石灰粉画线,不要用生石灰粉或灰浆浇画。为了防止雨水冲刷,亦可用白色涂料画线,但不得用木条、砖石或碎瓦等物填平的沟槽作界线。 2、场地各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一般以12厘米为宜)。边线与球门线的宽度应包括在场地面积之内,其他各线宽度亦应包括在该区域面积之内。球门区和罚球区的丈量,都应从球门柱内侧和球门线外沿量起。球门线的宽度必须与球门柱的宽度相等。 (三)边线与球门线 1、边线与球门线划定的足球场是足球比赛时队员的基本活动区域。比赛开始后,未经裁判员许可,队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场。 2、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或球门外的球门线时,即为球出界而成死球,分别以掷界外球、踢球门球或角球恢复比赛。 3、球门间的球门线是判断球是否进门的标准线,只有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内的这条线时方可算球进门。 4、执行罚球点球时,防守方守门员应站在球门间的球门线上。 5、在对方罚球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如果球距球门间的球门线不足9.15米,则允许防守方队员站在球门线上。 (四)中线 1、中线把全场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中线的宽度应包括在每个半场的面积之内。 2、开球时,双方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半场内(且守方队员不得进入中圈)。当裁判员鸣哨后,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方为开始,这时双方队员可进入对方半场。 3、 队员在本方半场无越位犯规。 (五)球门区 1、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一点踢球门球及本方的任意球。 2、当球在球门区内时,裁判员令比赛停止,若以坠球恢复比赛时,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凡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离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等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六)罚球区 1、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可以用手触球。 2、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犯规则第十二章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时,都应判罚球点球。 3、踢球门球或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 (1)对方应退出罚球区。 (2)必须把球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才能恢复。 4、罚球点球时,除主罚队员与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须在罚球区及罚球弧外的场内、罚球点的后面;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比赛即为恢复,此时队员方可进入罚球区。 (七)角球弧 踢角球时,球必须放定在角球弧内。 (八)罚球点 罚球点球时,球必须放定在罚球点上。因大雨冲刷,罚球点模糊不清时,由裁判员确定罚球点的位置。 准确位置:在球门线中垂线上,距离11米(12码)。 点 中线的中点俗称开球点。开球时,球必须放定在该点上。 (十)中圈 开球时,守方队员须站在中圈以外的本方半场内。这同踢任意球时,守方队员须站在至少距球9.15米处的意义相同,其作用是保证攻方队员踢球时不受对方阻碍。 (十一)罚球弧 罚球点球时,除主罚队员与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须在罚球区及罚球弧外的场内、罚球点的后面;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比赛即为恢复,此时队员方可进入罚球弧。 (十二)角旗 1、角旗是场地四周的标志,应垂直竖于边线与球门线外沿的交点处。 2、角旗杆的高度(杆顶至地面)不得低于1.50米,杆的顶端应为平顶,以防刺伤队员。角旗颜色应与助理裁判员用旗和场地颜色有明显区别,晚间比赛使用灯光时,可用白色角旗。角旗可用布或绸料制成,规格一般为30厘米×40厘米。 (十三)中线旗 在中线两端距边线外至少1米处,可各竖立一面与角旗大小相同的中线旗,作为中线的标志。它对判断越位有益。 (十四)球门 比赛场地的球门应是固定的,门柱及横梁的宽度与厚度均应相同。球门颜色必须是白色。准确规格为:球门7.32米×2.44米。 球门网 1、球门网的作用是帮助裁判员看清球是否进入球门,因此球门网只能挂在球门后面,牢固地附加在球门横梁、立柱上,下端钉在地上,不得使球穿过。挂钩不得钉在门柱侧面或横梁的下沿。 2、球门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并在球进网后不致弹出。一般较多采用从球门后面用绳将网拉起的方法。 (十六)场地四周 1、按照比赛组织机构的要求,可在球门线的外面(一般距角旗2米、球六区线与球门线的交点3.5米、球门柱6米)画一条摄影人员限制线,摄影人员应在这条线的后面。如有广告牌的后面。 2、第四官员的席位设在场外靠近中线的延长线处;替补员的席位设在距第四官员席位两侧各10米左右并与之相齐处。各队的教练员、替补员及工作人员应在替补席上。替补席的席位数按照比赛组织机构的要求确定,目前我国确定为14个席位。 3、技术区域。技术区域一词在《足球竞赛规则》第三章中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的第二条已经提及,区域内有为球队的技术人员和替补队员提供的座位。 技术区域可以根据场地情况做大小和位置上的调整。以下是对技术区域设置的一般性指导: (1)技术区域是从替补席两侧向外1米、距边线1米以内的区域。 (2)建议用标记线明确该区域。 (3)技术区域内的人数由竞赛规程规定。 (4)根据竞赛规程,技术区域内的人员应在比赛开始前确认。 (5)每次只允许一人在技术区域内进行战术指挥,指挥结束后应立即退回替补席。 (6)教练员和其他官员必须在限定的技术区域内,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例如理疗师或队医在得到裁判员的允许进场察看受伤队员时。 (7)技术区域内的教练员和其他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十七)检查场地 裁判员应认真检查比赛场地。比赛开始前和中场休息时,对于模糊不清的界线(尤其是球门附近的界线)要令有关人员重新画出。如因雨雪致使场地泥泞、界线不清时,可在场地四周的规定位置插上10面小旗,小旗距界线均为1米,小旗的规格与角旗相同,以有助于裁判员作出判断。 国际足协规则小组决议 (1)国际比赛球场最大面积为:长度一一0公尺、宽度六四公尺。 (2)各国足球协会必须严格遵照规定的面积,布置球场。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于赛前,将比赛地点及球场面积,通知客队的国家足球协会。 (3)国际足球协会规则小组,已同意规则中所用的英制与公制对照 (4)端线的宽度,应和球门柱及横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门柱内外边的 线应是一样宽。 (5)为了划球门区域及罚球区域,在端线上量的六码及十八码的距离, 必须从球门柱的内方量起。 (6)球场的面积,包括场内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