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企业必须要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否则每月发放双倍工资,满一年后即视为你已经与企业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能证明你是公司的员工,即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自入职日开始的社保,如果是公司要求你离开,那你可以向公司索要五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果是你自己提出离职,除了五个月工资以外的你都可以索要,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约定,辞职是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的,也就是说你今天提出辞职,一个月后的今天可能公司才会与你结算工资。
保险估计不可能了 工资倒还可以
好像得不到 因为因为没签
合同书